曹丞相紧接着道:“金律师,那我们该怎么争取呢?”
“我的意思是该怎么去说,要不要找个律师帮忙?”
金胜随手一摆。
“你堂弟这个案子事实清楚,法律关系简单,找律师纯粹就是浪费钱。”
“当然,如果你们家里钱多,那随意。”
“至于怎么去跟蜀黍说?”
“你们就积极认错,强调自身法律意识淡薄,不懂法。”
“保证一定会吸取这次教训,以后绝不会再犯。”
“家里情况也可以适当,有选择性的说一下。”
“比如:有没有结婚、孩子几岁了、有没有正式工作等等之类的。”
曹丞相立即应道:“好的好的,我知道了。”
“金律师,我还想问一下。”
“你看有没有什么办法,直接在他那个下面,就是治安所这里转一转.”
金胜当然不可能明说,你们托托关系,看能不能找个‘朝廷中人’,递递话、讲讲人情。
像这种没有造成任何严重后果的案子,蜀黍完全可以手里‘转’的。
既不会违法、也不会违规。
就看人家愿不愿意了。
人情社会嘛!
金胜简单组织了一下语言。
“我只能告诉你,尽量去和蜀黍沟通吧!”
“机会还是有的,毕竟没有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严重后果。”
“如果没有猜错,你堂弟这个事,应该是被人举报的吧!”
曹丞相认同道:“对,我们家里人也是这么想的。”
“据我堂弟自己说,这批货属于上一年的尾货、剩货,被卖家存放在乡下,一个密封的仓库里。”
“他之前一点事都没有。”
“就这一次,他去买的前一天发了个‘有限几人’能看的朋友圈,结果就被‘摁了’。”
还发朋友圈,真是嫌自己出不了事。
也是一个法盲。
烟花爆竹,属于特许经营的危险物品。
不是谁都能随随便便拿出来卖的。
这个‘许可证’很值钱的。
没有一定关系,普通人还真不一定能拿到。
有没有听过一句话:轻易能‘爆炸’的东西,往往带着‘暴利’。
在金胜老家县城,随便一个小摊位,只卖过年这半个多月,纯利润起码能有十几万。
真正的日入过万。
金胜摸着下巴道:“我估计是别人可能想立功,然后知道了你堂弟这事儿。”
“有枣没枣打一杆。”
“如果.我是说如果,你堂弟也知道类似的事情,也可以去找蜀黍举报。”
“你一说、我一提,大家一起来找茬嘛!”
“只要能查实,他就属于立功,好处很大的。”
“功过相抵.也并非不可能啊!”
曹丞相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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